来源:学习标准化
国际标准化指在国际范围内由众多的国家或组织共同参与开展的标准化活动,旨在研究、制定并推广采用国际统一的标准,协调各国、各地区的标准化活动,研讨和交流有关标准化事宜。主要包括四层含义:一是国际标准化是国际范围内的标准化活动,包括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的标准化活动和区域范围内开展的标准化活动。二是国际标准化是由众多的国家或组织共同参与的多边标准化活动,不是单边或双边的标准化活动。三是国际标准化是有组织、有章程开展的标准化活动。四是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并推广采用国际统一的标准;协调各国、各地区的标准化活动;研讨和交流有关标准化事宜。
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等同采用是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是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条款的情况。
在我国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ISO/IEC的国家成员有权向ISO和IEC提交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我国任何机构均可申请制定国际标准项目,申请制时应查清申报项目所属的ISO或IEC的TC或SC、是否与现有国际标准重复或冲突、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等相关信息,填写《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申请表》和ISO Form 4-New work item proposal或IEC Form NP-New work item proposal(中英文),经相关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统一向ISO和IEC相关技术机构提交申请。无相关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应直接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一是预阶段,形成预工作项目(PWI)。二是提案阶段,形成新工作项目提案(NP)。三是准备阶段,形成工作草案(WD)。四是委员会阶段,形成委员会草案(CD)。五是询问阶段,形成询问草案(ISO/DIS、IEC/CDV) 。六是批准阶段,形成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S)。七是出版阶段,形成正式的国际标准(IS)。八是标准的维护,对标准进行定期复审,确定修改/修订或撤销。同时,推进国际标准的采标验证。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要组织开展国际标准的研究和采标适用性分析,紧密跟踪国际标准动态,及时提出采标项目建议,开展采标验证,确保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应在跟踪研究国际标准的同时,及时主动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有关单位。